加強專利保護高壓線
對小米而言,更需要警醒的是,中國正在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2015年1月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頒布了《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表示:“影響最大的地方就是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放在了更高的位置。以創(chuàng)新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事實上,在2014年7月1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會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總干事高銳時指出:“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chuàng)新,用好知識產權就能激勵創(chuàng)新,是給創(chuàng)新的火花加油。”其后,李克強又于2014年9月在夏季達沃斯論壇上強調:“對嚴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更要依法懲處,包括實行巨額賠償懲罰,使違法者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為創(chuàng)新助力。”
變化已經開始。2015年1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上海市中馳集團侵犯了德國旭普林公司的“高鐵聲屏障技術專利”,并賠償后者800萬元經濟損失。李中奎認為:“除此之外,中國設立了3個知識產權法院,專利法的第四次修訂也正在進行,未來3-5年,中國專利保護環(huán)境會大大改善,小米的專利糾紛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當然,“專利訴訟只是愛立信的手段而非其目標,愛立信不是要告倒小米,其所求只是獲取專利授權費而已。而對于小米而言,這種挑戰(zhàn)沖擊的是他們的低價、低利模式,不會危及生存。”王帆如是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此外,專利保護環(huán)境的改善對小米而言,也是利大于弊。“國家知識產權戰(zhàn)略行動計劃已經明確提出要減少發(fā)明專利的審查周期,從22.3個月降低至20.2個月,這是非常重大的突破。”王帆稱,“其實小米已經申請了很多發(fā)明專利,不過,專利申請遞交后的18個月一般是不公示,所以看不到。相信一段時間之后,小米的專利公布數會激增。”